农业乡村部发布第四批兽用途方药种类目录(第790号公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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农业乡村部发布第四批兽用途方药种类目录(第790号公告)

2024-10-25 17:55:44 技术资讯

  依据《兽药办理条例》、《兽用途方药和非处方药办理办法》规则,我部安排拟定了《兽用途方药种类目录(第四批)》,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列入目录的兽药种类,兽药出产企业依照有关要求自行添加“兽用途方药”标识,印制新的标签和说明书。原标签和说明书,兽药出产企业可接着运用至2025年5月30日,此前运用原标签和说明书出产的兽药产品,在产品有用期内可持续出售运用。

  为优化兽用途方药办理,自本公告发布实施之日起,在同意新兽药、进口兽药注册一起,对应归入兽用途方药办理的产品,在发布注册公告时清晰列入兽用途方药目录,自同意之日起履行,不再分批次会集发布兽用途方药种类目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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