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4881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乡村部公告 第790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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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48812】中华人民共和国农业乡村部公告 第790号

2024-07-01 21:38:16 技术资讯

  批)》,现予发布,自发布之日起实施。对列入目录的兽药种类,兽药出产企业依照有关要求自行添加“兽用途方药”标识,印制新的标签和说明书。原标签和说明书,兽药出产企业可持续运用至20

  为优化兽用途方药办理,自本公告发布实施之日起,在同意新兽药、进口兽药注册一起,对应归入兽用途方药办理的产品,在发布注册公告时清晰列入兽用途方药目录,自同意之日起履行,不再分批次会集发布兽用途方药种类目录。