7月29日,由上海长鱼长江水生生物维护基金会等建议的“我在长江有条鱼”2023年上海水生生物标准放流(放生)活动在东方绿舟举办,以呼吁大众要标准展开放流(放生)活动,防止外来物种侵略,实在维护长江流域水域生态安全和水生生物多样性。
近年来,公共水域放生活动出现常态化的趋势,一些盲目、无序放生现象引发渐渐的变多社会重视。一些被放生物种(尤其是外来侵略物种)在新的环境中缺少天敌,或许会引起生态的失衡,如巴西龟、珍珠鳖、清道夫、鳄雀鳝、福寿螺等外来物种被放生到天然水域的状况层出不穷,给水域内其他生物带来灭顶之灾,有的还会对民众生命财产构成威胁,成为公共安全的潜在危险。一些经过菜市场、中间商等非正规途径取得的鱼类,有几率存在杂交种质不纯和带着鱼类病害等问题,被购买放流(放生)到天然水域或许会引起土著鱼类基因污染和病害传达等难以处理的结果。此外,不标准、不科学的放生行为,很或许形成被放生的物种在生疏水域环境中难以生计,“放生”终究变成“杀生”。
依据有关法律法规,放生活动适合在水域规模开阔、水质环境优秀、生物饵料足够的区域展开,上海市适合放生水域主要为黄浦江上游(闵浦大桥以西)、淀山湖、长江口(吴淞口以外沿江)水域。放生的物种应来自有资质的生产单位,并经依法查验检疫合格,禁止放生外来种、杂交种、选育种及其他不符合生态要求的水生物种。应当采纳科学文明的方法,根绝抛洒或“高空”倾倒的方法,防止或减轻对水生生物的危害。
本次活动共放流本地鲫、鲤鱼、翘嘴鲌等土著鱼类3.5万余尾。活动现场还为标准放流“公益宣讲员”颁布聘书,在东方绿舟建立“水生生物标准放流(放生)演示点。
我国水产科学研究院东海水产研究所庄平研究员表明,生物侵略便是一些不妥的放流(放生)行为所带来的结果之一,要防止“好意办坏事”,本次标准放流(放生)活动具有演示含义。